探讨了国际规范倡导的起点及其生命周期,指出国际组织在规范倡导中扮演主要角色,但存在西方中心论色彩和新兴经济体崛起背景下的挑战。国际组织通过教育方式倡导规范,但这种教育方式带有先进文明对落后文明的规范输出痕迹,缺乏平等关系。国际组织难以与主权国家建立密切利益关系,其规范倡导缺乏力度。国际组织的教育策略往往是精英式的,缺乏对公众的长期影响。道义和专家性权威具有西方中心色彩,国际组织的规范倡导可能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利益。针对这些挑战,有必要探寻国际组织以外的主体对规范倡导的策略,主权国家是可考察的对象之一。本文将以中国与东盟的气候合作为例,探讨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在规范倡导中的意义、优势条件和策略创新。
探讨了中国对东盟倡导气候治理规范的重要性。首先,全球气候治理规范包含减少化石能源使用和推广低碳经济的禁止性和鼓励性规范。中国与东盟在此方面的合作对于提升双方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沿海地区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其次,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东盟的合作对于加速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目标具有推动作用。此外,中国在东盟倡导气候治理规范有助于展现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规范倡导中的价值,补充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规范,并以更平等的姿态推动规范。中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的成就为向东盟倡导气候治理规范提供了依据和能力。最后,中国低碳技术的持续创新和扩散需要东盟市场的需求,这对于中国低碳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提供了重要机遇,同时也有助于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和气候治理规范的扩散。因此,中国在东盟积极倡导气候治理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中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此提供了有利条件。
探讨了中国与东盟在构建命运共同体中规范倡导的条件。习近平提出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强调双方应成为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国将周边地区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为气候治理规范倡导提供政策指引。中国与东盟之间存在互信的心理关系,基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经济上,中国与东盟保持互惠的利益关系,中国—东盟自贸区成为南南合作的典范,双方贸易和投资关系不断加强。中国对东盟外交坚持平等的权利关系,视东盟为平等伙伴,这是倡导气候治理规范的前提。中国与东盟具有交流互鉴的文明对话,儒家文明等中国文化对周边地区产生影响,同时呈现多元文明间交流互鉴的面貌。共建“一带一路”为双方合作理念交互提供场域,促进合作关系再生产,为中国—东盟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内生动力。
探讨了中国与东盟在构建命运共同体背景下,中国对东盟气候治理规范倡导策略的创新。中国采取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策略,包括知识分享、产业投资和公众教育三个方面。知识分享策略强调平等对话和经验交流,通过专业研讨会、技术分享等形式拉近与东盟的情感距离。产业投资策略通过大规模投资推动东盟经济社会转型,如基础设施投资、并购关键企业等,以科技和观念外溢促进规范倡导。公众教育策略则强调政府、国际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协作,直接向公众特别是年轻人进行知识分享,逐渐转变其观念和行为。具体措施包括《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中的知识分享合作、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专业知识分享活动、产业投资如新能源项目、以及针对青年的气候使者计划等。这些策略和措施体现了中国与东盟在气候治理合作中的平等、互惠和共同发展的理念。
中国与东盟作为经济快速增长的经济体,共同面临气候变化挑战,已宣布具有约束性的气候治理目标。双方基于历史、地理联系和命运共同体构建过程中的互动,形成了互信、互惠、平等、互鉴的关系,为中国在东盟倡导气候治理规范提供了有利条件。中国创新了规范倡导策略,包括知识分享、产业投资和公众教育,以提升规范接受度、促进低碳技术和标准深入东盟产业和社会内部、找准规范倡导对象。理论启示在于,中国对东盟倡导气候治理规范策略的创新依赖于双方建立的良好关系,国际规范研究必须考虑特定国家间关系的影响。后续研究可进一步验证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与全球气候治理规范生命周期的关系,以及气候治理规范在东盟的扩散和内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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